高溫環境對電工電子產品來說是常見且具備破壞性的考驗之一。夏季戶外暴曬的車載電子、工業車間持續高溫下運行的控制設備、密閉空間內長期工作的電子元件,稍有不慎就會出現性能衰減、結構變形甚至徹底失效,不僅影響產品口碑,更可能引發安全隱患。作為我國電工電子產品高溫環境試驗的核心準則,GB/T2423.2-2008《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B:高溫》為企業提供了科學、統一的檢測依據。北京儀綜所檢測中心,憑借CNAS、CMA雙重授權資質,成為該標準檢測領域的第三方機構,為企業提供檢測服務。
高溫試驗又可稱為高溫測試、高溫環境試驗、高溫貯存試驗、高溫工作試驗、高溫運行試驗、高溫耐久試驗、高溫老化試驗、高溫恒定試驗、高溫循環試驗、高溫交變試驗、極限高溫試驗、超高溫試驗。
GB/T2423.2-2008等同采用IEC 60068-2-2:2007國際標準,標通過模擬產品在使用、運輸、貯存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高溫環境,全面評估產品的耐高溫性能,提前發現設計、材料、工藝中的潛在缺陷,為產品優化升級提供科學數據,最終保障產品在極端高溫條件下的安全穩定運行。該標準僅用于評估產品在高溫環境下的耐受能力,不用于評價產品耐溫度變化的能力,此類需求需參考GB/T2423.22溫度變化試驗標準。

GB/T2423.2-2008的適用范圍覆蓋各類電工電子產品,涵蓋元件、設備及其他相關產品,具體可分為非散熱和散熱兩大類試驗樣品。非散熱試驗樣品指試驗過程中不產生熱量的產品,比如電阻、電容、連接器等基礎電子元器件;散熱試驗樣品則指試驗過程中會自身產生熱量的產品,例如電機、變壓器、電源模塊、車載導航、工業控制器等。從消費電子領域的手機、筆記本電腦、智能手表,到工業領域的自動化設備、電力設備,再到汽車電子、醫療器械、航空航天相關電子元件,均需符合該標準的相關要求,通過高溫試驗驗證產品可靠性。
根據產品的實際使用場景,企業可結合產品特性和預期使用環境靈活選用溫度試驗溫度范圍為+70℃至+150℃,部分特殊行業如航空航天領域,可根據需求設定高于150℃的試驗溫度;。
持續時間則根據產品類型和用途有所差異,常規測試時間從24小時到1000小時不等,消費類電子產品通常為48-96小時,工業設備因使用環境更嚴苛,試驗時間可延長至100-1000小時,且時間計算需從樣品溫度達到穩定后開始。
GB/T2423.2-2008將高溫試驗方法細分為三種,分別適配不同類型的樣品。第一種是試驗Bb,適用于非散熱試驗樣品,試驗期間通常不通電,將樣品放入試驗箱后,溫度逐漸升至規定值并保持相應時間,主要模擬產品貯存或運輸過程中的高溫環境,評估產品在非工作狀態下的耐高溫能力。第二種是試驗Bd,適用于散熱試驗樣品,試驗時先將樣品放入試驗箱,升溫至規定值并穩定后再通電測試,模擬產品在高溫環境下啟動并運行的場景,檢驗產品散熱性能與高溫環境的適配性。第三種是試驗Be,同樣適用于散熱試驗樣品,整個試驗過程全程通電,先將樣品放入常溫試驗箱并通電運行,再逐步升高試驗箱溫度至規定值,更貼合產品實際工作時的高溫環境,全面評估產品在持續高溫、持續運行狀態下的性能穩定性。
高溫試驗流程,還包括預處理、初始檢測、條件試驗、恢復和最后檢測五個關鍵環節。預處理階段,需按相關規范清潔樣品,并在標準大氣條件下穩定,確保樣品初始狀態一致;初始檢測需對樣品進行目視檢查和功能檢測,記錄初始狀態和相關數據,作為后續對比的基準;條件試驗階段,嚴格按照選定的試驗方法控制試驗環境參數,全程監測并記錄試驗數據,必要時進行中間檢測;恢復階段,試驗結束后將樣品置于標準環境條件下恢復至少1小時,使樣品溫度達到穩定;最后檢測則再次對樣品進行外觀和性能檢測,與初始檢測數據對比,評估高溫環境對樣品的影響,判斷產品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北京儀綜所檢測中心作為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自2006年成立以來,始終專注于電工電子產品檢測領域,具備GB/T2423.2-2008標準的CNAS、CMA雙重授權檢測能力,可出具國家認可、全球通用的第三方檢測報告, 中心擁有各類先進檢測儀器設備四百余臺套,下設環境可靠性和電磁兼容檢測實驗室等專業科室,配備專業的技術團隊,深耕高溫試驗領域多年, 檢測中心提供的一站式檢測服務還包括電磁兼容(EMC)、鹽霧、高溫、低溫、濕熱環境、振動、沖擊和IP防護等級試驗,實驗室全稱機械工業儀器儀表綜合技術經濟研究所測量控制設備及系統實驗室,實驗室認可編號為L3331,實驗室位于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外大街甲397號,測試找張工。